Wednesday 29 April 2009

怪人

傻仔長大了。

中學畢業之後,傻仔躊躇滿志的從鄉下來到首都念學院課程。打算出國深造。其實傻仔根本不知道“出國深造”這四個字背后的含義,只是跟隨大家的步伐走。大家認為傻仔應該出國,傻仔就出國。好像不出國就對不起家人。

來到首都某間當時著名學的院,渾渾噩噩的注了冊,渾渾噩噩的上了學。渾渾噩噩的在英語環境中渡過了三個月。這是題外話,有機會再寫。

後來家里一通電話“沒錢”,傻仔就轉到了首都一間政治催生的本土學院。當時本土學院的名聲相當的不錯,不過這不在傻仔的考量中。就這樣,傻仔又渾渾噩噩的轉入了本土學院。

本土學院的一切都跟著名學院相差十萬八千里。著名學院學生開的是名牌車,本土學院的學生都是騎電單車。可是本土學院的校風跟傻仔小時候看的臺灣電影雷同。直覺中就愛上了本土學院。

開場白太長了。

傻仔上課的第一個星期,在實驗室編排組員時,因為姓氏排行的關系,碰上了一個奇怪的人。

當時傻仔遠遠看見怪人,心中想“啊,啊,怎麼好不好讓我碰上一個面帶殺氣的家伙”。強自鎮定的,傻仔走上前去滿臉假笑的介紹自己。怪人滿臉目無表情的“嗯”了一聲,讓傻仔心中長嘆了一聲。

怪人開始給人的印象是冷漠的。據他自己而言是為了保護自己。怪人諄諄善誘的對傻仔說,到市中心時必須帶著一副兇惡相,才不會被打搶。傻仔似懂非懂的點頭。

稱他怪人當然有很強的理由。他曾投稿經贏得寫詩冠軍。他同時有一班飛車黨朋友。他精通多語,可是偏偏因為語文科而二度留級。所以認識怪人時才知道他年長我幾歲。他奇怪的那一面是你必須先認識他才能發覺的。他偶爾當然也倚老賣老,可是誰不會?你我也會,只是不自覺而已。他是一個不輕言放棄的人。他是一個失敗了也能很快振作起來的人。印象中沒有見過他真正的唉聲嘆氣。他當然喝酒,喝很多酒。古龍說,喝酒的人都是好人。

怪人的事寫成小說可以媲美金庸長篇。有一天傻仔寫回憶錄時,絕對會隨書附上長達三百頁的精裝怪人一本。

怪人單名一個“凱”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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