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 29 November 2008

兩張報紙

話説在遙遠遙遠,真的是非常遙遠,的宇宙邊境住了一位流浪漢。叫他流浪漢是因爲沒有人知道他從哪裏來,他沒有身份證,沒有親人,也沒有工作。每個人看到他時,都會說:“滾開這裡!笨蛋!”

那個時候的宇宙不像現在這樣七彩繽紛,而是空無一物,漆黑一片。沒有所謂的時間。

有一天這位流浪漢像往常一樣席地而睡,不,是席空而睡。可能是太冷的關係,他睡夢中不小心打了一個噴嚏。這個夾雜着鼻涕的噴嚏往外飛了出來。鼻涕而已嘛,一瞬間就消失了。

流浪漢萬萬沒有想到的是,在相對于流浪漢一瞬間的噴嚏裏,竟然產生了莫大的變化。將時間與空間放大幾百億倍,你看到了由鼻涕形成的星雲,由紛飛的鼻屎形成的恆星,一大堆由灰塵形成的行星。

在打噴嚏後那一瞬間的幾百億分之一秒内,其中一個行星不小心產生了一個生命體。也許是本來就是從流浪漢的鼻中出來的關係,生命體天生就知道他們是被創造出來的,就像蜜蜂天生就會築正六角形的蜂巢一樣。當還在流浪漢體内的時候,流浪漢被罵的信息被植入生命體中。

生命體隱隱約約接受到這個信息,可是不完整。可是物似主人形,生命體遺傳了那種流浪漢式隨隨便便的態度,沒有考究就將這個信息當成是流浪漢的名字。可是因爲名字太長的關係,或懶惰的關係,就用簡寫的來稱呼他。所以“Get Off!Dickhead!” 就變成了GOD。

跟流浪漢一樣,生命體老是不肯努力工作,每天想一步升天。每天想一大堆可笑的法子來試著跟流浪漢溝通,看看流浪漢會不會幫他們。一小撮壞心眼的生命體乘機大撈一筆,說他們是流浪漢派來的使者,順我者昌,逆我者亡。造成了生命體一瞬間的歷史上多少大大小小的戰爭。

把焦距調囘到流浪漢的身上。他一點兒也不曉得在那一瞬間的時間裏發生了這麽多有趣的事情。即使知道,對他來説是一瞬間的東西,幫不幫也沒有差別,反正一瞬間後就消失了。更何況他也不懂怎麽幫。你會去幫一個細菌的忙嗎?

流浪漢揉了揉鼻子,轉了個身,繼續呼呼的大睡,睡夢中想著該去偷兩張報紙來蓋一蓋,免得着涼了。。

Wednesday 26 November 2008

機率

相信上帝的人都說生物的出現絕非偶然,而是被創造出來的。他們覺得這種機率太過微乎其微了。可是在科學的範圍内,你有沒有想過你存在這個世界上的偶然性?

簡單的來算一下看看你出現在這個世界上的機率。考慮到你不相信地球的年齡有四十億年,我們就簡單一點,從中國五千年前開始算起吧。如果平均人們的生育年齡是二十嵗,那麽到今天我們已經到了第兩百八十代了。

不談太難懂的科學,又考慮到我本身對地理歷史完全不熟悉,我們就把焦點集中在中國大陸吧。從茹毛飲血的黃帝時代開始,五千年來中國經歷過大大小小的戰爭。每一場戰爭奪走了多少性命。如果到二十嵗的存活率是百分之九十五,那麽兩百八十代之後的機率是 0。95 自乘280 次。也就是1。54E-13。

假設說男女的比率平等,又假設中國平均有五億個人口,某個男人認識某個女人的機率就是2。5億分之一自乘,也就是1。6E-17。

還沒有完,假設說每一個正常的男性擁有一億個精子,又假設平均懷孕的機率是在10次交配以後,也就是十億個精子。卵子就架設是一好了。也就是說,由你父母懷出你的機率是10億分之一,也就是1E-9。

好了,從五千年前到現在,你存在這個世界上的機率是(1。54E-13) x (1。6E-17) x (1E-9) = 2。464E-39。

2。464E-39 是多少?老實説我沒有概念。不過如果你認同地球已經四十億嵗了,那麽這個機率是地球年齡的1E29倍。

1E29又是多少?如果你認同宇宙的年齡是一百四十億年,那麽機率是宇宙年齡的7。2E18倍。

7。2E18倍又是多少?!!!我不會回答了。

反正數學不是重點。重要的是,你我出現在這個地球上的機率在數學上的近似值是零,可是它每一秒都在發生,都在破紀錄,在創造數學上的奇跡。

如果你相信地球有四十億嵗,那麽請重復以上的計算,將五千年改爲四十億年,將中國大陸擴大到整個地球,計算看看。我不想,也用不着知道。

那些說生命的出現並非偶然的死硬派神學家們,醒醒吧。

Friday 7 November 2008

無得頂好

愛FM有一首主題歌聼起來怪怪的。基本上是唱愛FM無時無刻陪伴您。演唱者應該是留美生,因爲她發音帶有一般的美式腔。

It's only day? (NO)

It's only night (NO)

It's day and night

It brings a brilliant light

我英文底子不好,但還是覺得不對。我想它應該是想表達以下:

它只在白天有嗎?(不)

它只在夜晚有嗎?(不)

它在白天跟夜晚都有

它帶來無限光明

“它”當然是指愛FM本身。“It's” 或是 “Is it” 就聼不清楚了。依照唱者沒有將 “only” 念成 “t'only” 來看,應該是唱 “It's”。可是從她分開兩節來唱這個字來看,卻又應該是“Is it”。

你說我吹毛求疵,雞蛋裏挑骨頭,什麽都好。可是我還是要講,你管我。

如果 “Light” 在這裡是指光明的話,那麽它是不可數的,所以不能用 “a brilliant light”,應該用 “brilliant light”。如果它是指“燈泡”,那用 “a” 就能接受。

然後,“light” 能用“brilliant” 這個形容詞嗎?“Brilliant”是“無得頂好”的意思吧,光能夠那麽無得頂嗎?

那麽應該怎樣改?你問我,我問誰?

Wednesday 5 November 2008

安息吧

我的偶像Michael Crichton死了!死於癌症!

安息吧,老麥。